佛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5-11-18 09:09: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省、市有关精神,我局决定2015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以下简称“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为打造平安交通,创建平安佛山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基本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装备储备,最大限度消除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持续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

  长:高荣堂

副组长:马永华、宋丹民、李烈佩、张剑荣、庄儒耀、单云、李建华、陈小东

  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办及其他具体工作的落实。

  任:宋丹民(兼)

副主任:略

  员:从局安全科、办公室、客运科、货运科、基建科、港航科、轨道科、城道科、执法局、公路总站、安监站抽调人员组成。

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开展范围

    本次活动重点范围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负有交通运输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规模以上(营运车辆10辆以上或从业人员10人以上)个体经营户、辖区各渡口及其他重点监管对象。

五、主要内容及活动措施

(一)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⒈健全完善全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实行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立足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结合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已经发布的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切实抓好预案各个环节的衔接和落实,确保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实用性。围绕《佛山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积极完善客运、货运、港航、交通工程等各类专项预案,今年重点完成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相关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覆盖面,强化检查督促,突出抓好基层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的预案编制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⒉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有交通运输管理职责的单位依管理权限,分别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档案和应急预案数据库,督促所管辖单位和企业20159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工作(未经专家评审的应急预案可先行备案,后续进行评审和完善,备案表注明备案情况)。今后,各单位和企业的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后,要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应急预案备案申请。

⒊持续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并实现分级、分类管理。突出抓好风险源源头管理,督促风险源所在单位(企业)切实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

⒋继续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继续抓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工作。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出台《佛山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定》,明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划分标准,落实各项配套制度及措施,逐步建立起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邀请相关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二)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按照《bet365手机app下载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储备的通知》(佛交〔201598号)要求,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队伍、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查漏补缺,逐步建立健全涵盖城市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公路、航道、客货运站场、港口码头、危险品运输、交通工程等各领域,以专职应急队伍为主力,兼职应急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队伍体系。同时,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应急专家咨询会商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技术咨询作用。

    ⒍强化应急物质装备储备。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特殊机械设备储备,充分利用市场和社会资源,依托大型交通运输和工程建设企业,充实储备应急运力和大型抢通机械设备。加强对辖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承担政府部门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和有关单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加强物资装备的使用管理,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更新维护和补充,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突发事件救援提供物质保障。

⒎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包含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等内容的应急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数据的维护。各单位应急资源数据库作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资源数据库的组成部分,于2015930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利用数据库资源,组织编印《佛山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力量分布指引》,与应急、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实现资源互联共享,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支撑。

⒏落实应急资金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要求,将预案规划、编制、培训、宣传教育、演习演练等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根据年初资金预算,合理安排、优先落实应急资金保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支持。

(三)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⒐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修改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及时调整,建立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局安全生产管理科综合协调、局内各单位各司其职的应急工作机制。全面整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实现全行业应急队伍、车辆、物资的统筹调度。完善市、区、镇(街道)、企业四级应急救援网络,使各单位、各部门及企业的救援力量在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加强与应急、公安、安监、海事、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

⒑切实抓好应急宣传教育。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深入开展应急宣传和教育培训,特别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围绕活动主题,按照“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原则,集中开展各类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争取宣传教育效果最大化。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的资源优势,利用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移动宣传载体广泛宣传行业应急知识,同时要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平台、宣传册等载体大力开展宣传,组织拍摄警示片、宣传片,努力打造立体宣传模式。要充分发挥骨干和应急专家的作用,分级分类举办应急管理培训班。要切实抓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继续教育,将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技能、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水平。

⒒全面落实应急演练全覆盖要求。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落实应急演练全覆盖的通知》(佛安办〔201536号)精神,将落实应急演练全覆盖要求作为应急管理提升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年内至少要牵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各企业至少要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一次专项处置演练,车间(工段)、班组的应急演练要经常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处置演练。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加强现场指导,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现场实训、操作演示等方式,加大对下属单位和辖区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情况的突击检查力度,推动演练全覆盖活动扎实开展。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的补充通知》(佛安办〔201544)要求,3月底前各区、镇(街道)交通运输部门和负有交通运输管理职责的单位要分别统计本级行业直接监管的重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总数(作为演练全覆盖统计基数),编制每月应急演练进度计划,逐级上报我局汇总后报市安委办备案。同时,从4月份开始,各区、镇(街道)交通运输部门和负有交通运输管理职责的单位每月28日前要将当月应急演练统计情况以填写《应急演练全覆盖情况统计表》(佛安办〔201544号附件)的形式逐级上报我局;应急演练全覆盖情况总结于2015128日前报送。

(四)提升信息报送能力

⒓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各单位、企业要至少确定一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传递本单位(企业)的应急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及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信息,负责向群众及单位(企业)传达应急工作部署和预警信息,积极做好应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工作,形成覆盖广泛、体系健全、畅通高效、报送及时的信息报送网络。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级负有交通运输管理职责的单位突发事件信息员名单,请于410前报我局备案。

    ⒔规范突发事件报告工作。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交应急发〔201084号)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范围、内容、方式及时限等要求。坚决杜绝重要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和不及时续报等现象,实现信息报送的程序化运作。

(五)提升应急值守能力

⒕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制度。完善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重点时段值班实行坐班值班。明确应急值班职责及工作要求,规范交接班程序,健全应急值班台账,杜绝脱岗、漏岗或请门卫和工勤人员代为值班现象。加强对各单位应急值班情况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违反值班制度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单位和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分。

⒖加强应急值班室建设。加快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值守工作网络建设步伐,率先在市、区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室,完善相关制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10日)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认真做好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各相关单位及企业宣传发动到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411日—1210日)

各单位要根据活动主要内容及措施,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月”、“道路运输安全年”、“平安交通”创建等活动,统筹安排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大对下属单位和辖区企业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强化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企业应急责任的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211日—12月底)

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和完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增强全行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加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开展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本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考核,务求取得实效。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重点内容,并列入相关考核。通过强化检查考核,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实际能力的提升,并以此检验活动的成效。对活动组织开展不利的单位,我局将适时进行通报。

(三)做好总结汇总,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对各阶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巩固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各单位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和总结,请分别于2015410日、1225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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